7月19日上午11点,人社部印发了《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年版)》(以下简称药品目录)乙类范围,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。
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,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,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,成功率达到81.8%。
这场备受瞩目的药品谈判尘埃落定。这场谈判是企业多方面实力的综合体现。与其谈判结束后“满头大汗,扶墙而出”,不如把握好每个沟通交流的机会。
9月1-4日中国·成都
第34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医保专题闭门会
搭建政企沟通交流的桥梁,届时我们将邀请人社部领导解读政策机遇和未来走势,帮助企业深刻理解改革目标和影响,把握产业发展红利。
退出谈判的药品
完成谈判的药品